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对象有哪些? 凡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省的没有同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应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怎样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通过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方式是怎样的?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满分10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用于哪些方面? 一是高中毕业主要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高中学校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二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学生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 三是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的主要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是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根据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承认其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科目,需参加我省等级性考试方可认定成绩。从我省转出外省(区、市)的考生,由省教育厅为其出具成绩证明,到接收的省份申请成绩认定。 |